观点网讯:3月1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25日、2月28日、3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银亿股份表示,除了公司近期披露业绩预告、重整计划及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相关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此外,银亿股份表示,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风险提示,法院已裁定银亿股份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银亿股份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