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9日,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22年2月28日的监管公告(包括纪律处分)与亿达中国或郭先生并无任何关系。该公告由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n)(iv)条,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少牧先生作出。

据悉,兹提述联交所于2022年2月28日刊发的监管公告,内容有关分别对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花样年及彩生活的若干董事或前董事采取的纪律处分。根据监管公告,联交所发现花样年及彩生活违反彼等就分拆建议而订立的若干文件。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尽管郭先生为花样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但监管公告已明确表明,其中所述的纪律处分并不适用于郭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所深知及确信,监管公告(包括纪律处分)与亿达中国或郭先生并无任何关系。此外,并无证据且公司亦无理由怀疑郭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诚信及适合性。

公开资料显示,于该公告日期,亿达中国执行董事为姜修文先生,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卢剑华先生、王刚先生、倪杰先生及蒋倩女士以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伟明先生、郭少牧先生、王引平先生及韩根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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