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1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回应,“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的具体扣除项,逐项分析并说明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公司是否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铁岭新城回应,依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423万元,包括土地一级开发、供水、污水处理、广告传媒、出租车运营、房屋租赁、水表及水表卡销售、水质化验费等收入。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房屋租赁、水表及水表卡销售、水质化验费及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广告位出租等收入共计361万元。
扣除后,2021年营业收入为11,062万元,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情况,扣除后的收入超过1亿元,公司财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第二,深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公司四季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等,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铁岭新城回应,公司主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收入主要来源于挂牌土地出让金。由于土地出让前期从组卷、报卷、取得建设用地指标批复再到挂牌、摘牌,程序复杂,环节众多,历时时间较长,导致直到2021年12月份才完成土地出让,取得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取得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招拍挂出让的整个过程均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流程操作,具有规范的程序性和高度的透明性,并非公司所能操纵。交易对手方并非公司关联方,公司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退市风险的情形,也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另外,铁岭新城还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预计营业收入等情况,初步判断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目前公司财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如果后续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将及时披露,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