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3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体协议》形成联合体。
两家公司共同参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的执行,并签署合作协议。合作经营期约定15年(包含3年内的BOT期限(不包含建设时间)和12年的委托合作经营期限)。
本次相关合同项下,涉及的设备采购金额为16亿元,宋都锂科就全部合同设备款进行垫资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6亿元。宋都锂科有权按照垫付金额收取年利率为8%的利息。
合同设备全部垫资款项及相应利息,西藏珠峰应在本项目膜工艺段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或2024年3月31日起三年内(含2024年3月31日)孰早分三期偿还完毕。同时,在合作经营期内西藏珠峰每月按照协议约定计算产品处理费和运营奖励金支付给联合体。
3月11日,宋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内部董事认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创新业务的契机,符合目前碳中和、碳达峰的产业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宋都股份独立董事认为,理解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对新业务开展所达成的商业安排,且公司也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多元化经营可以分散风险,但同时进入了陌生领域又增加了一定得未知风险。
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现金流,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并考虑目前国际形势以及未来走势、经济风险和行业调研,进行慎重决策。鉴于上述因素,对本次议案事项投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