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5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万通发展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并于同日进行再质押。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嘉华控股于2021年7月28日将其持有的7.33亿股万通发展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7月28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

嘉华控股此前已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解质押股数合计4000万股,剩余6.93亿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

嘉华控股于3月14日对上述剩余质押股份中的5000万股办理了解质押,剩余6.43亿股股份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8月2日。

嘉华控股本次解质股份5000万股,已于3月15日质押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万通发展股份6.93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17%,占公司总股本的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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