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8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合计1,311,323,925股,占其所持齐翔腾达股份数量比例为100%,实际需要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合计为1,139,118,515股,占其所持齐翔腾达股份数量86.87%。

截至本公告日,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和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累计持有齐翔腾达股份1,318,554,827股,占总股本的46.38%;其所持有齐翔腾达股份累计质押为1,140,749,417股,占其持有齐翔腾达股份86.52%,占总股本40.13%。

因齐翔集团为齐翔腾达控股股东,雪松实业为齐翔腾达间接控股股东,如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权被采取强制措施,齐翔腾达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齐翔腾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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