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2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九泰基金)。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法院发来的(2022)京74民初562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原告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二为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告四: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显示,请求判令各被告对原告投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华业债”)2.92亿元(指债券面值,下同)所导致的损失人民币3.14亿元(其中,持有债券2.28亿元的本息损失为本金2.28亿元及按照“15华业债”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31日(不含该日)为8379.24万元),卖出债券6410万元的差价损失为差价187.94万元及按照《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第22条规定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31日为20.26万元)向原告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诉讼对华业资本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华业资本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计算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