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2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应于2022年3月22日到期并兑付本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福建阳光SCP001,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债项余额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270天, 票面利率6.50%, 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计息起始日2021年06月25日,计息结束日2022年03月21日,到期日2022年03月22日,兑付日2022年3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2022年3月22日内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本期债券于2022年3月22日应兑付本金5亿元、利息24041095.89元,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原因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安排公司已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公司仍面临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将继续和持有人沟通展期事宜,争取获得持有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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