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3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福星新材料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近日分别签订《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福星新材料向中信银行申请最高额度2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质押融资,期限1年;福星股份为福星新材料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福星股份要求福星新材料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15亿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4.21亿万元,本次担保额度为2亿元,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8亿元。
福星新材料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6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守华,注册地址在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根据2021年度审计,福星新材料资产总额人民币28.47亿,负债总额人民币17.3亿,资产负债率60.77%,净资产人民币11.2亿。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