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5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2019年3月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合肥中建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资”)和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恒投资”)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参与合肥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建设。
据悉,华兴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亿元,其中合肥城建出资人民币10亿元(持股比例20.41%),兴泰集团出资人民币20亿元(持股比例40.82%),中建投资出资人民币14亿元(持股比例28.57%),海恒投资出资人民币5亿元(持股比例10.20%)。
合肥城建于2020年4月13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参股子公司华兴投资参股方中建投资就合肥空港国际小镇项目未获得其上级单位审议通过,依据华兴投资公司章程、股东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中建投资要求转让华兴投资股权,退出华兴投资经营。上述议案经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显示,鉴于中建投资上级单位要求股权转让事宜需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存在众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为了维护华兴投资原有股东的利益,推进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华兴投资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华兴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35亿元,其中参股方中建投资退出华兴投资股权,认缴出资由14亿元减少为0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华兴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5亿元,合肥城建持股比例变更为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