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0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利益,申请公司6支债券停牌。
公告显示,“21福建阳光SCP004”、“21福建阳光SCP003”、“21福建阳光SCP002”、“18福建阳光MTN001”、“19福建阳光MTN001”和“19福建阳光PPN001”将于4月1日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确定。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阳光城控股股东,根据观点网3月24日报道,公司另外一支债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该债券原应于2022年3月9日到期并兑付本息。
福建阳光集团当时表示,已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子公司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仍面临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公司将继续和持有人沟通展期事宜,争取获得持有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