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31日,中泛控股有限公司披露,中泛控股、泛海控股与中国通海国际金融就债务清偿协议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先决条件,中泛控股、泛海控股与中国通海国际金融同意将债务清偿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由2022年4月30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并同意修订更改计算代价股份的参考日期。

根据第二份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目标公司拥有人应占目标集团的经调整经审核资产净值的参考日期由2021年9月30日更改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目标集团的物益权益估值的参考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更改至2022年3月31日。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债务清偿协议的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且将继续全面生效及有效。

中泛控股董事会认为,根据第二份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作出的债务清偿安排可减少集团所承担的利息成本,从而改善集团的业绩。此举亦属于泛海控股向中泛控股提供的持续财务支持,并减少框架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申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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