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持续关连交易。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惠州保利建业由个人李运生及深圳市保利房地产分别持有30%及70%权益。考虑股东双方在惠州保利建业的利益,双方股东经协商,同意惠州保利建业向双方股东提供项目盈余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14日,惠州保利建业已向深圳市保利房地产提供资金14.72亿元。深圳市保利房地产将其中的3.5亿元向李运生提供资金安排。

双方股东认为在惠州保利建业尚未作出分红之前,考虑到双方股东的利益,所以作出上述安排。同时李运生表示愿意为双方股东继续寻找一些后续的土地储蓄,利用提供的资金作新项目的前期准备。

资金使用协议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协议方为深圳市保利房地产及李运生。资金使用协议金额为免息3.5亿元,其中5000万元须以较早者为准的10日内偿还:(1)资金使用协议日期后9个月;及(2)在根据合资协议拟建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公开拍卖后3个月。

余下的3亿元在惠州保利建业持有项目分红之日偿还。李运生愿意将其持有惠州保利建业的30%股权作为质押股份及提供个人担保。

据悉,惠州保利建业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持有位于中国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内环路西侧的物业开发项目。

此前于2020年度,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9(1)条,惠州保利建业为保利置业非重大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李运生不被视为保利置业的关连人士。

根据保利置业2021年度业绩公告,截至2021年末关于惠州保利建业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A.09(1)条)高于5%,据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9(1)条,惠州保利建业不再为保利置业的非重大附属公司,同时李运生成为保利置业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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