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金科股份表示,黄红云和黄斯诗为父女关系,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黄红云与黄斯诗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互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黄斯诗于 2022年1月14日出具的《告知函》以及2022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进一步说明》,黄斯诗认为:(1)其与黄红云对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组织架构、治理机制、分红方案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可能形成相同或相异的表决意见;(2)其多年未在金科股份任职,且不参与金科股份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保持一致行动的条件;(3)其所持金科股份股票为二级市场增持方式获得,黄红云未向其提供任何资金支持,因此其有能力全权决定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行使,无需征求黄红云的个人意见。

金科股份表示,就上述黄斯诗认为与黄红云不构成一致行动的理由,系黄斯诗的意思表示,但截至目前,仅有上述《告知函》及《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进一步说明》的意思表示,并结合公司2018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期间历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尚不能形成黄斯诗与黄红云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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