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3日晚间,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布公布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基金单位末期分派事项。
观点新媒体获悉,越秀房托每个基金单位末期分派约人民币0.0985元,相等于0.1218港元将会支付予于4月13日为登记基金单位持有人的人士,惟可能于向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单位以清偿有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80%管理人费用而有所摊薄。基金单位持有人的注册及过户由4月13日-14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期间不会转让任何基金单位。
据悉,于2022年3月22日,向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Yuexiu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2016.06万个新基金单位,占紧随是次发行后已发行的46.72亿个基金单位约0.43%,以清偿有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80%管理人费用。
因此,越秀房托董事会宣布支付予基金单位持有人的2021年末期的每个基金单位分派应为人民币0.0980元,相等于0.1213港元,并将于5月26日支付予于记录日期名列基金单位持有人名册的基金单位持有人,分派将以港元支付。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採纳的汇率,为宣布分派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宣佈的平均汇率中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