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3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兴实新材料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泰达股份有的二级子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1亿元,期限一年,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亿元,兴实新材料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由泰达股份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泰达股份2021年度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1,000万元,兴实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泰达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4.12%,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