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4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对1名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为3,888,000份。
据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鉴于有1名激励对象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此,新华都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88,000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7,674,600份的50.6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