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拟推行房票安置新政 试用期一年


(相关资料图)

8月21日消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于8月16日发布关于《南京市浦口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示了房票安置的范围、面值、有效期、奖励政策等。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5日,试用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期为一年。

浦口区采用的“房票安置”政策是针对现有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充,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可分为纯货币补偿、房票安置两种方式,也就是货币安置和房票安置可以“二选一”。

对于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新征收项目依照货币补偿方式确定的标准,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回购安置项目的被征收人依照回购协议,将回购款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用于安置。

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与落户政策

8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根据《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责任单位为市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另外,该措施还表示,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责任单位包括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温州放宽落户门槛 满足落户条件人员可在租赁房屋内落户

8月19日消息,温州市《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日前正式发布,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观点新媒体了解,《规定》对温州全市迁移政策进行统一,按市区、县市两种类型设立不同的准入年限,确保各县市按要求取消落户门槛。

具体而言,《规定》步放宽了落户限制,居住落户年限从2年缩短为6个月。对于在温州就业的人员,在市区工作只要满6个月并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县市区域则直接取消了工作年限要求,只要有就业单位即可落户。

同时,《规定》还新增投资纳税落户的条款,在温州投资创业即可落户。而对于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人员,如租住的出租房已经办理备案登记并由房东同意,也可以直接在租赁房屋内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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