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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3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告,于2022年12月31日,房产基金按每个基金单位3.861652港元的价格向越龙控股有限公司(为越秀地产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且为房产基金的重大基金持有人及关连人士)发行75,000,000个基金单位,以部分支付2021年投资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尚未支付代价。
于发行2022年递延基金单位后,基金单位的总数由4,708,780,325个增至4,783,780,325个及越秀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的基金单位总数比例由约43.62%增至约44.51%。假设房产基金并无发行额外基金单位(根据信托契约(若有)将予发行的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除外),预计转让代价的结余将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透过发行合共254,808,584个每个基金单位3.861652港元的递延基金单位全数结算。
发行全部额外递延基金单位后(假设除根据信托契约(若有)发行的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外将不会发行额外基金单位),越秀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的基金单位总数比例将约为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