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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4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观点新媒体了解,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于2020年12月31日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

据此,北京我爱我家在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的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向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申请使用最高融资额度7.5亿元。

2023年,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继续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7.5亿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这笔贷款由我爱我家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我爱我家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和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我爱我家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31.29亿元,其中我爱我家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9.1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61%和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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