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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港”)组成的联合体收到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苍溪县交通运输局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县城至歧坪段PPP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内容为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县城至歧坪段及其附属设施,公路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0m,路线全长27.242km,其中1.214km为完全利用段,包含桥梁11座共3.638km,隧道5座共5.08km;连接线长0.948km,路基宽度12m,设计速度40km/h,附属设施包括服务区1处(含停车区、驿站、加油站、充电桩、信息牌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9.6亿元,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运营维护期为固定期限,不因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而调整。
项目运作采用PPP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苍溪县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SPV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金额占项目资本金的5%,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占项目资本金的95%,其中湖北路桥出资金额占61.75%,安徽路港出资金额占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