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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0.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55%;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08亿元;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2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3.7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阳光城提供担保的情况包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提供的本金为人民币36,000万元融资,担保的债权期限为12个月;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接受湖南红星钱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4,5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及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中泛置业接受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81,8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48个月;以及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提供的105,5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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