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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3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中的第(四)项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截至2023年4月13日,宜华健康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本公告为宜华健康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另外,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宜华健康预计2022年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同时,宜华健康《2021年审计报告》所涉“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该影响能否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能否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