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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9日,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内部监控检讨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刊发监管新闻稿,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对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其违反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34、14.38A、14.40、14.48、14.49、14A.35、14A.36及14A.46条以及其多名前任及现任董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及╱或董事承诺之纪律行动。

根据新闻稿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之指令1,中国新城市应检讨其内部监控,以促使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及十四A章。据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之指令,中国新城市已委聘信永方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自新闻稿刊发日期起计两个星期内就改进本公司之内部监控进行全面检讨及作出推荐建议,以及确保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及十四A章。

据悉,内部监控顾问已就以下方面作出推荐建议,其中包括:(1)制定有关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之政策;(2)制定有关调查关联方关系之政策;(3)检讨有关申报及报告利益衝突之管理制度;及(4)自新闻稿刊发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制定有关批淮及执行与其法律顾问之服务协议之程序。

中国新城市表示,自作出推荐建议日期起计两个月期间内,公司已采纳并已全面落实所有推荐建议。

另悉,于5月5日,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变动及授权代表变动公告。中国新城市董事会宣布刘波已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及授权代表,并批准委任金建荣为执行董事、施南路为授权代表。上述董事变动及授权代表变动,自2023年5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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