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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

公告显示,5月5日,阳光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鉴于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较多且部分问题及事项尚需年审会计师发表相关核查意见,阳光城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阳光城202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5.52亿元、488.65亿元,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9.74%、936.14%。报告期内,阳光城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9.26万元、2.15亿元。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请阳光城说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与阳光城、阳光城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款项性质及账龄,欠款方偿债能力及信用风险,说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涉及对象的信用风险较往年的变化情况,报告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规。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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