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最近,甬城气温一路飙升

“情绪出行”案例增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宁波有人犯“路怒症”

行拘14天!

“有热心网友在网上发帖举报‘斗气车’一事。我们看到后立即核实,发现相关案件早在前几天已处理完毕,‘路怒’驾驶员已被行政拘留14天。”今天(30日)上午,余姚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网友举报。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在5月27日上午10点57分,起因是在东环北路与北环东路路口,一辆白色商务车从直行车道快速变道进入右转车道,右转车道上行驶的大货车为了避让对方,紧急刹车后未能顺利右拐。

公共视频显示,当时两车之间距离非常近,差点就撞上了。那一刻,大货车紧急刹车,车轮与地面摩擦冒出一溜白烟,留下长长一道刹车印。

大货车驾驶人李某瞬间被激怒了,也不管信号灯,直接在路口调头,一路疯狂追赶商务车。期间,大货车闯过两个红灯,还两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路上险象环生。

终于,大货车在S319省道与蜀山路交叉口追上商务车,一个加速成功将其逼停。两车发生轻微刮擦,李某下车讨要说法,与商务车司机邵某发生争执,邵某受伤报警。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交通事故责任很清晰,大货车全责。此外,交警还将对大货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处以相应处罚。

考虑到事故发生后产生了肢体冲突并有人员受伤,交警迅速联系事发辖区派出所介入。事后,李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后悔!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不追他也不打他,就自己慢慢调整自己的情绪,绝不会再开斗气车了。”在拘留所内,李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去年9月刚刚刑满释放的他,好不容易开始新生活,没想到一次“路怒”让他再次失去了自由。

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开“斗气车”害人害己。余姚的这起案件并非个案,5月6日海曙也有类似的警情。

当天傍晚,两名男子分别驾车在鄞州大道与万金路路口左转弯车道等待通行。

待左转绿灯亮起,前面的机动车没有立即行驶,第二辆车的驾驶员就一直长按喇叭“提醒”。第三辆车驾驶员觉得太吵了,于是驾车超过第二辆车后摇下车窗骂了一句,随后驾车离开。

被骂的驾驶员很生气,就一脚油门驾车追了上去。至万金路与蓉江碶路路口时,他想和骂他的驾驶员理论,因而采用故意变道的方式恶意别车,致使两车发生碰撞。

经过交警批评教育,双方驾驶员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不再追究。之后,交警依法对别车驾驶员作出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时切莫斗气

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尤其要警惕“路怒”现象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张贻富

综合 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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